磋商公告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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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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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
(略):JL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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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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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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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内容:选择3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共同承保的商业保险服务。
5.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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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
(略),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供应商(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供应商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
(略)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被“
(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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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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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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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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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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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如为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2.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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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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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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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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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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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9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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