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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166]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办公大楼给排水及供热管道渗漏问题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西安(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SXJTZB--ZC--CS(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444,744.7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给排水及供热管道渗漏问题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给排水及供热管道渗漏问题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略)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略)
(3)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为方便采购人:(略)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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