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8〕141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8〕306号)和
(略))收悉。经征求省财政厅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
(略)络,
(略)通行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主线起点位于青田与永嘉交界的温溪镇章山村附近,顺接330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经温溪镇、贵岙乡、鹤城镇、石溪乡,终于船寮镇芝溪村东侧,顺接现330国道,长约33.2公里。同步建设温溪连接线约2.5公里和坦下连接线约3.5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约39.2公里,
(略)综合服务站1处,公路养护管理站1处(
(略)服务站功能)。
项目主线起点至沈岙段约29.3
(略)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略)基宽度21米;主线沈岙至终点段约3.9
(略)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略)基宽度12米;
(略)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略)段可适当增减)。
(略)-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6.4亿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投资补助外,其余由
(略)政府负责筹措。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
(略),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
(略)局,
(略)发改委,
(略)发改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代码:
(略)-
(略)-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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