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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发布日期:2018-10-20

受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8GK-293
二、招标包号划分情况、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1、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包。
2、招标内容:第一包:商品有机肥,预算金额90万元。第二包:土壤调理剂,预算金额60万元。第三包:耕地质量监测点,预算金额10万元。注: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采用单价报价,即每吨价格为多少元,第三包采用总价报价,采购数量以签订合同数量为准。(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第一包供应商必须取得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或正式《肥料登记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NY525-2012(严禁使用下脚料、粉煤灰、餐厨垃圾、城市污泥),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农〔2014〕39号)要求,商品有机肥为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制造的颗粒状商品有机肥;同时,根据项目要求,商品有机肥采取“买一补一”的补贴措施,即每亩施用2袋商品有机肥,在农户按中标价格和质量标准要求自愿购买1袋的情况下,补贴发放中标的商品有机肥1袋。投标企业要拿出具体的“买一补一”供应措施,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四、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18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时间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10 月 22 日8:30—2018年 10 月 26 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登记备案入库的供应商可以投标报名,未备案入库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报名单位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联系人:马可
手机:17718357732
QQ在线:3468093706
微信:1771835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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