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弋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5月22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略)),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2.7988公顷(491.982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空地,(略)(略)(略)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32.7988公顷(491.9820亩),其中:农用地32.2190公顷(483.2850亩),含耕地14.2692公顷(214.038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997公顷(1.4955亩),未利用地0.4801公顷(7.2015亩)。具体现状如下:

征收土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略)
被征地单位:(略)
土地分类明细
区片
(略)
镇(街道)
村(社区)
村民组
农用地
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龙湖街道
(略)
章东
9.2702
1.5222
0
0
0
II
龙湖街道
(略)
章西
15.7167
6.8792
0
0.0997
0
II
龙湖街道
(略)
高边
0.48
1.4385
0
0
0
II
龙湖街道
(略)
高墩
2.7667
1.4587
0
0
0
II
龙湖街道
(略)
河西
2.7667
2.7355
0
0
0
II
龙湖街道
(略)
任村
0.8494
0.2351
0
0
0
II
龙湖街道
(略)

0.3693
0
0
0
0.4801
II
合计
32.2190
14.2692
0
0.0997
0.4801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略)办事处实施土地征收。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略))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略)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2024年6月14日前【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三山经济(略))有关规定执行。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4年8月24日前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龙湖街道中(略)居民委员会,地址:(略)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龙湖街道、中(略)、章东、章西、高边、高墩、河西、任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芜湖三山经济(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略)
2024年5月23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