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大王
(略)防涝排渍应急工程设备租赁项目征集公告
(
(略):/)
项目所
(略):湖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1万元,招标人:
(略)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大王
(略)防涝排渍应急工程设备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年度大王
(略)防涝排渍应急工程设备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略)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略)
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
址:湖南
(略)(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1
电子邮件:/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盖章)
(略)(略)的委托,对2024年度大王
(略)防涝排渍应急工程设备租赁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
(略)
一、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1.5项目概况:为确保大王
(略)安全度汛,汛期大王山周
(略)村庄及相关构筑物的安全稳定,我司将租赁一批防汛抢险设备,配合完成大王
(略)防涝排渍应急工程的实施。本次防汛风险点预估固定点2个,临时点3个,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防汛抢险及防涝排渍应急抽排:接到指令后,配备多台移动式排水抢险车(配置含:发电机100KW/台,流量:500m3/h/泵,出水口径:DN200)、液压泵(流量:180m3/h,出水口径:DN100)在大王
(略)的防汛风险点发生淹积水时对
(略)域负荷过大时进行抽排,并用于防汛点的值守抽排,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6采购范围:2024年度大王
(略)防涝排渍应急工程设备租赁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租赁方案及清单。
1.7租赁时间:暂定5个月,最终以实际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略)》
(略);《
(略)官网》
(略).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2.1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
(略)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万元的排水设备租赁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到
(略)(
(略))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1)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5家单位:
(略)
(2)采购人:
(略)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6—
(略)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
(略)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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