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我办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成办发﹝2019﹞41号),我办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方式:
(略)
二、项目内容
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复核验收及资金审计等工作。复核验收及审计报告以纸质文稿(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及形式提交,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资金投入等,并需对所有项目出具专业、规范、真实的审计报告。
三、服务时间
(一)2024年6月至7月。
(二)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复核验收及审计报告(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适情延长)。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预算经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15万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单位:
(略)
(一)比选单位:
(略)
(二)比选单位:
(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验收和审计团队成员应具有开展本项目验收、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确保验收、审计结果真实准确,能切实满足要求。
六、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
(略)
(一)比选单位:
(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承接项目申请;
(六)公司或单位:
(略)
注:1.报名单位:
(略)
2.请报名单位:
(略)
七、比选方式:
(略)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
(略)
八、比选时间地点:
(略)
2024年5月31日(周五)下午14:30,
(略)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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