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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园传统文化广场(一期)地下一层停车场三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无。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竞价方式:(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7.548000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首年租金7.5480万元,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
租金支付要求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一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30天内缴清。(略)一次性付清;租金含税。出租用途用途:汽车停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腾空标的物后无息退还。2、其他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税费、物业费、停车费、消防、安全、环保、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规费。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停车位的用途、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设备设施损坏损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略)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略)。承租方应当公示停车收费标准,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经营的资产,确保资产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安全无损,不得擅自对现有场所进行拆建改造。承租方要保持租赁场所的原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其上面违章搭建。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9、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自身原因发生经营纠纷或责任事故,有关涉及的消防、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责任。承租方全权负责处理停车场经营发生的各项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毁丢失、管理人员的伤亡、消防事件等。1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的资产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使用。11、承租方租赁国有房产土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12、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的资产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在承租的场所内存放违禁物品(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大量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剧毒)。13、租赁期限届满,以竞价方式:(略)
租期3年
有无免租期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1、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需提供担保承诺书及最大股东证件)。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意向承租方及连带担保人均需提供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证明)。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26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略)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5月2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6月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6月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略)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https://(略)
(略)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手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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