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QZWSJ-W5003
三、项目预算:101万
四、采购方式:
(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3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
(略)
(三)质询供应商应提供所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六、技术参数
(略)。
七、公示时间
1、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
(略)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医疗设备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设备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赵琰
(略)(略)1
卢广钊
(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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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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