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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2024-12、13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绩自然资规告字〔2024〕5号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略)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2024-12
(略)南侧
5916
8.87
工业用地
50
≥1.2
≥40%
≤15%
200
106.49
22
2024-13
(略)南侧
5658
8.49
工业用地
50
≥1.2
≥40%
≤15%
200
101.84
21
需说明的事项:
1.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本次出让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符合《关于印发〈绩溪(略))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其他相关投建要求,在土地成交后,实施产业项目监管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2.土地开发程度:(略)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县(略)范围内的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略)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4.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国土资〔2012〕92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规定。
5.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略)
6.我局已对接相关部门,收集整理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等调查评估结果,形成了“用地清单”,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可前往报名地点:(略)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方式:(略)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9日,(略)网((略).cn)本公告页面,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首页“主体登录”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16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1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略)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略)
公开挂牌日期: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15时
公开挂牌地点:(略)
五、付款方式:(略)
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略)网((略).cn)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略)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略)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略)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出让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四)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略)
1.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绩溪华阳分理处
(略)(略)003531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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