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强制清算案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略)强制清算案件,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对本案《清算方案》及《债权人会议召开方案》进行了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数223人,实到人数145人,到会人数占总债权人数65.02%,到会债权人债权总金额占总债权金额85.82%,符合《
(略)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共计2项,决议结果如下:
(一)对《
(略)清算方案》决议结果:本决议共计收到136位债权人投票。
选择确认《
(略)清算方案》的有122人,占会议人数的84.14%,占参会债权总金额的73.3%;
选择不确认《
(略)清算方案》的有14人,占会议人数的9.66%,占参会债权总金额的9.72%;
另有9人未进行投票,占会议人数的6.2%,占参会债权总金额的16.98%。
(二)对《
(略)债权人会议召开方案》决议结果:本决议共计收到133位债权人投票。
选择确认《
(略)债权人会议召开方案》的有121人,占会议人数的83.45%,占参会债权总金额的74.15%,
选择不确认《
(略)债权人会议召开方案》的有12人,占会议人数的8.28%,占参会债权总金额的6.67%;
另有12人未进行投票,占会议人数的8.27%,占参会债权总金额的19.18%。
综上,根据《
(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表决结果符合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视为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议案”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对《
(略)清算方案》及《
(略)债权人会议召开方案》表决通过。
清算组拟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略)清算方案》及《
(略)债权人会议召开方案》。
(略)请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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