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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纵湖风景区路段违停设备增设及保障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大纵湖(略)路段违停设备增设及保障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略)受招标人:(略)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规模:大纵湖(略)路段违停设备增设及保障建设工程投资额约为19.2万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大纵湖(略)路段违停设备增设及保障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略)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略)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略)
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略)
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略)
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略)
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略)
7.4.与招标人:(略)
7.5.单位:(略)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略)
六、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10:00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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