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宁德市广福路南侧、福瑶路东侧地块场地清场整顿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南侧、(略)东侧地块场地清场整顿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略)
1.项目名称:(略)
2.(略):FJYS宁采[2024]-01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1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100.00
(略)
标的名称:(略)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略)
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略)南侧、(略)东侧地块场地清场整顿项目
1
27100.00

服务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②(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脱贫攻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5)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执行。(6)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7)其他政策:①根据《(略)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略)
资格要求
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略)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略)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略)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略)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特定资格1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略)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服务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接收联合体
þ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6.谈判保证金
(略),以便更有效地对谈判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略)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略)
7.1谈判文件获取:(略)
7.2在磋商文件获取:(略)
8.获取:(略)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联系代理办理报名手续,(略)(略)@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略)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9.谈判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0.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10.2递交地点:(略)
11.谈判时间及地点:(略)
11.1谈判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11.2谈判地点:(略)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3553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14.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3521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