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通行秩序,
(略)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
(略)交通安全法》《
(略)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略)(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启用第二批32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相关点位信息公告如下:
2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点位信息
上述2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公告期满后,
(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等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0处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点位信息
上述10处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公告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两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
(略)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知悉,
(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
(略)交通环境。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启用日期:2024年5月28日
(略)公安局恒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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