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排危除险工程(项目名称:
(略)
1招标公告内容投标邀请书
致:
(略),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排危除险工程已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略),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
(略),具体以招标人:
(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为
(略)。具体详见招标人:
(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
(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
(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下浮系数K值为6%)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报名材料【单位:
(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
(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网址:https://
(略))、
(略)”公示栏上发布。请受邀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
(略)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开标地点:
(略)
发布日期:
(略):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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