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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雨花台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快速检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年度雨(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4-ZTHT-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采购包1:155.000000万元;采购包2:1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310万元整,分设2个分包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雨(略)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采样、检测、数据报送(含溯源上传)、结果公示等工作,从而(略)域食品快检工作的有序开展,(略)域内快检监管工作向体系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2.1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310万元整,分设2个分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略)
2.2最高限价:本项目所有分包均设定最高限价,每个分包的参与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2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
2.3服务清单一览表
(略)、分包名称:(略)
分包预算
预计检测数量(日/批次)
每日预计检测数量明细(批次)
(略)场名称:(略)
现有摊位数(个)
分包一:雨(略)(略)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一)
分包一预算:
¥155万元
≥350
≥75
1.梅山(略)
365
≥45
2.善(略)
70
≥40
3.岱山(略)
63
≥40
4.铁心桥(略)
60
≥35
5.景明佳园(略)
34
≥35
6.金土地农贸
36
≥15
7.杰晟(略)
18
≥15
8.锦华新城(略)
21
≥35
9.阳城(略)
45
≥15
10.金域华(略)
28
分包二:雨(略)(略)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二)
分包二预算:
¥155万元
≥350
≥15
1.名(略)
26
≥30
2.岱善(略)
42
≥40
3.西善桥(略)
67
≥30
4.福润(略)
44
≥30
5.吉庆里(略)
33
≥30
6.阅彩智慧(略)
35
≥35
7.春晓(略)
66
≥15
8.蔬鲜源(略)
11
≥45
9.板桥(略)
83
≥30
10.凤翔新城(略)
37
≥50
11.能仁里(略)
104
★2.4上述服务清单一览表中的摊位数系目前现有摊位数量,所有批次数系按现有摊位数计算应完成的检测批次数。实际履约过(略)场和商户摊位会动态变化,如(略)场或商户摊位新开或关闭,采购人:(略)
★2.5潜在供应商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承(略)内平价菜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略)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022年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资格审查环节违反(略)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略)
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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