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工程施工(工
(略)-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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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略)(略)工程施工(工
(略)-长港
(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
(略)
(略)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丁堰镇工
(略)(略)工程施工(工
(略)-长港
(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污水井、格栅井、泵站、
(略)面、电线电缆、设备等。
(略)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277.6万元。
(略)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竣工日期:2024年08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污水管、污水井、格栅井、泵站、
(略)面、电线电缆、设备等,具体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
(略)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略)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略)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
(略)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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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获取:
(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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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略)(特色专栏-
(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2024年05月22日
附件:图纸.zip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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