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太平村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略)乡村振兴衔接资
(略)财政资金,招标人:
(略)
(略)受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160848平方米,建筑面积356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单体面积1620平方米的温棚22座,室内配套9.07立方米蓄水池、电气工程及保温设施等(各项数据、
(略)规格及设计标准详见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略)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
(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以下简称“
(略)”)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略)”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
(略)(略)“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
(略)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
(略)
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
(略)(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略)
7.评标方式: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塘巷以南中央商务广场
邮编:755100邮编:7551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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