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处置3辆槽车资产项目
转让底价(万元):26.840000
(略):GR2024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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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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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
(略):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信息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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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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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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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26.840000万元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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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R2024GD
(略)保证金:万元企业性质:国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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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
(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是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略)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项目转让价格包含13%增值税。2.本项目3辆槽车属于装载化学品的特种运输车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了解涉及标的资产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策规定。3.交易标的办妥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4.交易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5.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6.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7.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担保、租赁情况。8.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9.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即为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遵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自行下载查阅),
(略)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自行下载查阅),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间的工作(9:30-11:30,14:00-16:00)。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转让方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届时具体安排通知,其它时间转让方不予接待且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
(略)
融资企业简介
投资价值描述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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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注册地(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所属行业-
经济类型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股东个数职工人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增资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略)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
(略)返还。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略)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
(略)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及交纳保证金,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其他披露事项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
(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
(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
(略)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
(略)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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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8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
(略)
遴选方案
经办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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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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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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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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