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JX2024RP00097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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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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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略)信息披露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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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略)(略)高铁站广告位三年使用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出具的赣(阳禾)估字第Y2024-L03010号《评估报告书》。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1号标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4.1号房产招租,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合同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5、2号标的高铁站广告位三年使用权,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价款,使用权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伍万元,使用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合同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6.1号标的给予三个月的免租装修期,租赁生效日期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2号标的广告位使用权生效日期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其它的相关约定及标的交付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7.1号标的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8.2号标的承租方发布的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如有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使用期限内应当定期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及时更换清理破损、陈旧版面,保持整洁、美观、安全,不得
(略)容,
(略)、灯杆、绿
(略)政设施。使用期限内户外广告设施倒塌、脱落等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9.承租方在本次拍租至租赁期满,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10.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承租方资格条件:
1.1号标的竞买人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略)。2.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
(略)
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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