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略)
标段(包)名称:(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略)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略)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GM)XZ0010
项目名称:(略)
答疑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一、答疑内容
1、问:P61十二、合同生效3.合同解除中的第3.3款中的第(3)、(4)中的约定风险较大,如逾期一个月以上可以理解,但是影响甲方逾期交房这个条款是不是要根据业主的合理工期来确定,(略)场不好就解除合同,在在第8款中的赔偿或清算是否合理,是不是应该据实赔偿或清算“7日内”是否够。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2、问:(略)弃土位置2.如承包人无合适弃土位置,可以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位置。指定位置距离项目距离≤8km,开工前,由乙方负责到综合执法办相关手续。意见:发包人办理项目所在地弃土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协助。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3、问:P126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如承包人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人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建议:合同约定主体工程禁止分包。项目中标后应注意此问题。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4、问:(略)分包合同价款3.承包人不得拖欠分包单位:(略)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5、问:(略)变更估价原则3.承包人不得高估冒算,如承包商变更预算审批阶段变更核减率超过10%(同口径对比):核减率=|(承包商送审造价-业主审定价)/承包商送审造价|,承包商按以下方式:(略)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6、问:P169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材料价格调整项目仅有1.构成永久工程/实体工程的钢筋;2.构成永久工程/实体工程的预拌混凝土;3.构成永久工程/实体工程的电缆(35mm2及以上)。4.构成永久工程/实体工程的砌体。其余(略)场价格波动,均不调整合同价款。意见:结合其他房建项目,如未包含在调整范围内的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及时更改合同条款。11.2价差调整方式:(略)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7、问:P188合同约定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补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承包人已充分考虑该风险因素。但针对承包人的违约条款多且细致,并存在未获得某种奖项将处罚违约金的情形。条款有失公平。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8、问:P130补充条款2.现场管理2.11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发包人、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意见:例会过于频繁,建议改为每二周一次例会。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施工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批准后调整。
9、问:P136补充条款2222.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监理组织的每周工程例会,未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无故缺席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次。意见:例会过于频繁,建议改为每二周一次例会。
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施工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批准后调整。
10、问:P72.6承包方式:(略)
答:不矛盾,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请注意合同附件17《施工总承包转包干协议》。
11、问:关于招标公告4.9业绩要求: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8万㎡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答:符合。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5月21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略)
点击查看内容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