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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江苏 - 宿迁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江苏 - 宿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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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隆晟(宿迁)(略)的中房润府花园项目已(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略)
1.2工程规模:总规划用地约130亩(含幼儿园),分东苑、西苑,总建筑面积共约185368.22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面积约46912.44平方米(含地下),小高层住宅面积约88713.82(含地下),配套服务用房面积约2473.08平方米,幼儿园面积约2247.8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45021平方米(含人防约12800平方米)。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74895.62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勘察报告、红线图、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等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图审部门审查。)
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时间;项目分批次施工,每批次施工工期600日历天),每批次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略)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设计部分付款: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30%,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设计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40%,单期室外配套图纸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15%,余款在单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工程建安费付款:合同签订后,(略)栋工程建安费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略)栋工程建安费的10%作为预付款。
(1)车库部分(按单期车库形象进度付款):
单期车库完成顶板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30%;单期车库二次结构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60%,单期车库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款的70%。
(2)住宅(含配套用房)及幼儿园((略)栋形象进度付款):
低层(含幼儿园及配套用房):(略)栋施工至±0.00(略)栋合同价款的10%;(略)栋合同价款的30%;(略)栋合同价款的60%。
小高层:(略)栋施工至±0.00(略)栋合同价款的10%;(略)栋合同价款的20%;(略)栋合同价款的30%;(略)栋合同价款的60%。
(3)室外配套工程、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工程按月进度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60%,单期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70%。
(4)单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付至该期合同价款的80%;单期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该期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进度款支付要求: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价款的相关比例支付;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相关比例支付。
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交付招标人:(略)
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和相关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等各类危大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装修(幼儿园、售楼部及样板房室内软硬装,配套用房、地库及室内公共部位等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略)(略)栋计量表箱后所有内容,计量表箱前的桥架采购及施工)、给排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通风、防雷、暖通、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电梯、室外附属(道路、(略))、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临时设施(含建设单位:(略)
注:1#楼主体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燃气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给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三网及有线电视(指室外及干线)的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三章,简述内容如下:
3.1投标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94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略)
3.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3.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分。
3.4业绩:1分。
3.5项目管理机构:2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略)”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略)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4.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略)
4.5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4.6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4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4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4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1、上述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2、上述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
3、(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略)
4、(略)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
4.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注:1、上述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2、上述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
3、(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略)
4、(略)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
4.8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和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略)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略)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10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略)(略).gov.cn/)(略),免费获取:(略)
5.2(略)上获取:(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30。
6.2开标地点:(略)
6.(略)(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略)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略)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略)
(略)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略)
(略)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略)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略)(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略)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中房隆晟(宿迁)(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略)(略)隆城世嘉5#-商7、1层
地址:(略)
宿迁经济技术(略)
联系人:(略)
葛盼华
联系人:(略)
童莹
电话:
(略)
电话:
(略)
E-mail:
(略)@qq.com
E-mail:
(略)@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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