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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天津12345热线服务质效评估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348)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托,(略)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略)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略)(略)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TGPC-2024-D-0348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12345热线服务质效评估提升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略)
(一)获取:(略)
(二)获取:(略)
1.获取:(略)
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略)网注册:(略)网((略).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略)注册窗口联系电话:(略)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略)网((略).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略)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略)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5月21日9:00至2024年6月11日8:30,(略)发出的CA数字证书((略)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略)网(网址:(略).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略)上应答帮助链接:(略).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略)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8:30。(略)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略)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略)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6月11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略)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9:30至12:00。(略)发出的CA数字证书((略)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略)网(网址:(略).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联系人:(略)
(四)网址:(略).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供应商注册咨询:(略)
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略)
3.采购文件咨询:(略)
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略)
十一、采购人:(略)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人:(略)
(三)采购人:(略)
(四)采购人:(略)
十二、质疑方式:(略)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略)
1.联系部门:(略)
2.联系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方式:(略)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略)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略)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略)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
100-500
0.8%
(略)
0.45%
(略)
0.25%
(略)
0.1%
(略)
0.0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略)元,服务费=(略)×1%+((略)-(略))×0.8%+((略)-(略))×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略)。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略)(略)天津明华支行
(略)(略)
(略)(略)6
(略)(略)MB1E44809C
地址:(略)
(略)(略)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略)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5月21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略)(略)“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略).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略)(略)中公示的“(略)(略)(略)址(https://(略).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略)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略)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略)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略)
6.市财(略)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略)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略)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略)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略)(略)站、(略)(略)(略)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略)
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招标文件(TGPC-2024-D-034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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