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关于印发《
(略)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推
(略)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
(略)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0日。
二、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1.遴选对象。在
(略)区域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如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2.服务内容。
(略)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环节为:土地深耕,花生全程托管,玉米单产提升,小麦玉米烘干,水稻机插秧,动物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三、遴选条件
1.要依
(略)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原则上达2年以上。
2.服务组织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人员。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提供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提供多环节托管服务的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0亩。
3.服务组织近2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服务组织能够主动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略)名录库。
5.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承担项目。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略)
1.
(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
(略)复印件。
3.服务组织录入“
(略)”截图。
4.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相关证明。
(二)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拟申报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
(三)确定。
(略)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服务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名单。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封装成册一份(每页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
(略)农经股,联系人:
(略)
附件:
(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组织申报表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组织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
(略)
(盖章)
法人代表姓名
(略)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略)
注册登记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乡镇
主要
(略)域
提供服务类型
(土地深耕,花生全程托管,玉米单产提升,小麦玉米烘干,水稻机插秧,动物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拥有专业服务
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略)
机械规格及标准
拥有数量
年作业能力(亩)
拥有专业技术
人员情况
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名称:
(略)
拥有证书人员数量
上一年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
所获荣誉情况
服务组织意见
本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
(略)
年月日
乡镇经管站审核意见
经初审,该服务组织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申报。
负责人签名:单位:
(略)
年月日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服务组织具备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条件。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名:单位:
(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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