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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金智创投仲裁案件代理律师选聘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受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就皖新金智创投仲裁案件代理律师选聘((略):GN(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5月20日16时30分,(略)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略)
2、(略):GN(略)
3、招标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皖新金智创投投资的G公司已触发回购,拟聘请代理律师就该等回购事项提起仲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55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600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4500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略)
(二)被异议人名称:(略)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略)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四、(略)(略))、(略)(略).cn)、“(略)”((略))发布。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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