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第二次
变更公告
(略)(
(略))、
(略)(https://
(略).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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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cn)上发布的“
(略)项目第二次”(
(略):CTZB
(略)35)采购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1、原采购公告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2)
2.1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略)
2.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
(略)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
(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略)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略)
1.1(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略)
1.2(15)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时00分。
现变更为: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2)
2.1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略)
2.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
(略)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
(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略)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略)
1.3(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略)
1.4(15)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仅限标包2),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略)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2)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时00分。
2、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改。原招标公告与本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3、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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