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意见征求公告的更正公告
(
(略):FJGC-FS-C-
(略))
项目所
(略):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95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诚
(001)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
(001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略)凡有能力
提供本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略)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略)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略)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略)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略)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略)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略)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商。(1)联合体商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资质单位:
(略)
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2)若以联合体参与商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
(略)~
(略)
条款的资格证明材料。(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商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
(略)
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
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未明确的则以牵头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5)使
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贵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
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
招
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7)联合体商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贵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派出;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略)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
1020
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
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筒所必需的设备
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
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
(略).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略)
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9)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
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采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填写的行业与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379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
更正内容:
1、原意见征求公告“九、联系方式:
(略)
址:
(略)”。
2、本公告中“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2024年5月24日08时29分”(本公告中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3、其余不变。
八、监督部门
(略)监事会。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人:
(略)
徐一彬
电
话:
(略)1
限公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签名)
招标人:
(略)
盖章)
国
限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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