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建设,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依职权编制了《
(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该方案
(略)政府审批通过。现依据《
(略)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公布:
一、用地面积:32502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文体设施用地(GIC2)。
三、容积率:不作规定,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四、建筑退线: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五、车行出入口:结合
(略)设置。
六、城市设计:须按文体设施用地相关建设标准执行。
七、生态修复:通过合理的生态修复措施强化对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在方案设计中进行落实。
八、海
(略):须按国家和地方海
(略)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1.该项目位于长输油气管道300米范围内,后续实施时需按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征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管道权属单位:
(略)
十、项目建设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场地条件适当优化和微调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等,视为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
(略)、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和项目现场公告。
附件:
(略)地块图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略)地块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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