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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中医医院健康大厦零星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零星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预算价为24.05万元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略)零星改造项目(详见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略)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略)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为招标人:(略)
(略)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略)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略)
(略)与招标人:(略)
(略)单位:(略)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略)自2023年8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略)(略))代理部获取:(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略)
4.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5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略)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80%,剩余年终付清,按相关规定暂扣质保金5%,如中标人未按工期要求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2142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2142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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