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算力2024年三期算力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临港算力2024年三期算力服务项目,
(略):TM-SLZB
(略),招标人:
(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临港算力2024年三期算力服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
(略).51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略)临港算力(上海)
(略)为满足AI大模型训练业务需求,进一步扩充AI算力规模,拟采购算力服务,支持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等业务场景算力应用部署,提供高性能算力能力服务。
(略)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略)(https://
(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交付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硬件调测完成并交付使用。
★
(略)服务地点:
(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略).51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略)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略)
(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
(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略)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略)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略)
(15)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标文件获取:
(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投标人获取:
(略)
4.4潜在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
(略)
5.3本项目开标将于5.1规定的同一时间
(略)进行,招标代理:
(略)
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形式,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
(略).html)
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登入由招标代理:
(略)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
(略)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
(略)(https://
(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略)(https://
(略).cn)上发布。
除上述外,
(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略)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联系地址:
(略)
邮编:200085
7.2异议接收方式:
(略)
(略)(https://
(略).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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