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略))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8日。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箱:
(略)
附:公示方案名单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公示方案名单
(略)
方案名称:
(略)
专家组意见
1
《
(略)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予以通过
2
《
(略)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予以通过
3
《
(略)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予以通过
4
《
(略)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予以通过
5
《
(略)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予以通过
6
《
(略)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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