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机器设备(资产包四)GR2024TJ
(略)挂牌价:163.85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略)设备类/存货类资产类别
(略)所
(略)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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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7
(略)机器设备(资产包四)
资产类别设备类/存货类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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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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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
(略)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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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万元)163.8428账面价值(万元)32.69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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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所有设备规格、数量、品质及瑕疵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与天津产权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设备质量、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转让公告、公告附件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标的资产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交易程序、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同意天津产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后由转让方重新挂牌处置。2、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经纪会员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让方主体资格资质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略)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承诺函》。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3、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
(略)域与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4、现场踏勘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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