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略)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地点:
(略)
(3)建设单位:
(略)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10000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拟建项目位于龙
(略)LS3路东侧、LH2路北侧B地块,总占地面积为9995.55m2。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计划建设2栋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片金刚石砂轮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
(略)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略)
任何单位:
(略)
2、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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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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