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东安招待所厨房外包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东安招待所厨房外包服务项目
(略)(略)HL0040)
项目所(略):黑龙江省,哈(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东安招待所厨房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390万元,(略)招待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安招待所厨房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安招待所厨房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略)(略)HL0040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略)
目”。招标人:(略)
1.招标项目名称:(略)
2.采购内容和资金来源:
东安招待所厨房外包服务,自筹资金。
3.招标方式:(略)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招标名称:(略)
4.2服务地点:(略)
4.3服务期限:3年
4.4服务内容:
(略)乙方具备专业资质提供甲方所需专业服务。负责组织厨房人员以“包工不包料”方式:(略)
从事餐饮厨房服务。
(略)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配备务工人员如下(共计20人):
厨师长1人、炒锅3人、打荷3人、砧板3人、凉菜2人、面点2人、洗碗2人、传菜2人、
杂工2人。
5.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5.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
求。
5.3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4拟派的人员必须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
5.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无行贿犯罪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①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径:<
国家税务总局>(略)址:htLp://(略).cn/xxk/#
②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径:(信
用中国>(略)址:(略).cn/;
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略)(略).cn/wenshu.huml)”网站查询结
果为准,如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有相关记录,网站会有结
果展示,投标人需进一步下载查询结果的全文内容进行确认是否与本单位:(略)
可下载。),如有属于投标人的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5.7与采购人:(略)
单位:(略)
(略)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略)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自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8承包方不准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5.9本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具有团膳及多元化服务的后勤管理经验,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累计完成大
型餐饮服务或企业、工厂、党政机关、公共团体、医院、部队院校等至少-家机构职工食堂
或招待所、宾馆、酒店厨房服务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
知书以及资金往来证明材料)。
同黑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
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6.资格审查方式:(略)

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电话联系(联系电话:(略)
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乃12日09时30分,地点:(略)
(略)6(略)
投标文件必须在下述投标地点:(略)
投标地点:(略)
10.其他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
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略)
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
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
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略)
八、监督部门
(略)纪检监察部0451-
(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略)门市
联系人:(略)

话:(略)5
电子邮件:/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中航技国
原文图片下载0.png
原文图片下载1.png
原文图片下载2.png
原文图片下载3.png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
0.15175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