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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BN8P12的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浙江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5日10时至2024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略).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为浙BN8P12的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
(略)DCP40441;(略)(VIN)为LEFCJDBB4DHP81436;车身黑色,排量为2402ML,燃料种类柴油,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1月10日,车辆年审检验合格日期至2024年1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23年4月19日,累计行驶里程295000公里,使用性质非营运。
起拍价:1.9万元,保证金:0.38万元,增价幅度:0.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需有浙江省内车辆上牌的资格。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浙江金诚”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违章记录2条,扣3分(具体以交警部门的记录为准)。如有罚款,罚款由买受人代交,从拍卖款中列支,扣分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另,自2023年12月22日起需支付15元/日停车费至交付车辆止,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依法办理强制保险、过户等手续,本院不予负责。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时需要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拍卖成交后的所有费用(搬运费、拆装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略)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4年6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并于拍卖款项交清法院后十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于拍卖款项交清法院并在注销抵押后18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标的、流程咨询、看样电话:(略)8
举报监督电话:(略)9(业务咨询请勿打)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有关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略).cn)”上查询。
浙江省(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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