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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略)(略)模具厂(25厂)的部分房屋、车间等进行公开招租,租期1年。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挂牌价及保证金
(略)
名称:(略)
面积(m²)
挂牌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拟定业态要求
1
(略)
1416
200471.88
20000
禁止餐饮、娱乐、网吧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2
(略)
614.79
3
浴室上厂房
355.78
总面积
2386.57
以上标的合并整体招租,不分租。
二、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
3、(略)站公告附件((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应按照范本格式和内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租须知
1、竞租:标的竞租以挂牌价为依据,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略)
2、签约: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未成功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并按照租赁合同如期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我公司凭出租方书面通知,将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承租方。
(3)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租资格,并择期重新挂牌的情形:意向承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的;承租方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4、出租方负责房屋交付,具体交房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5、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五、报名方式:(略)
(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略)络竞价方式:(略)
收款名称:(略)
开户行:(略)十堰张湾支行
(略)(略)(略)
(略)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略)
(略)
2024年5月17日
25厂厂房租赁合同模板.docx
责任编辑:(略)-产权交易25厂厂房租赁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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