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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西部产业园伦桂路西侧10kV电力线路迁改(一期)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略)(略)西侧10kV(略)迁改(一期)工程
标段(包)名(略)(略)西侧10kV(略)迁改(一期)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略)(略)西侧10kV(略)迁改(一期)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SD)WZ0114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略)(略)西侧10kV(略)迁改(一期)工程是电力迁改工程,(略)诚信不合理,不是电力监管部门。
答:具体修改内容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2、(略))中第三条“(略)域内实行建筑行业诚信登记管理制度,并将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实现信息共享。”及第四条“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略)内企(略)场行为及诚信信息实施日常登记和监督管理。”明确“(略)”是(略)建设局管辖范围,不是电力项目的主管部门,(略)信息考核电力企业的诚信评价不合理。3.评标办法设置“企业诚信评价”此设置不符合电力项目的实际情况且具有排他性,(略)单位:(略)
答:具体修改内容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第(略)项“分值构成”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总分:100分。其中:
技术标暗标:0分,技术标明标:10分
资信标:15分,经济标:75分
总分:100分。其中:
技术标暗标:0分,技术标明标:10分
资信标:10分,经济标:80分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第(略)(2)项“资信标评分标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
资信标评分标准(10分)
企业诚信评价(5.00分)
删除“企业诚信评价(5.00分)”加分
投标人在“(略)”中“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类别的动态信用得分((略)查询结果为准):
(1)A级的,得5分;
(2)B级的,得4分;
(3)C级的,得3分;
其余情况不得分。
本评分项满分5分。
注:(略)(略)页页面(或网页截图)。投标人的诚信等级以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当天核查的信息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2.00分)
类似项目业绩(6.00分)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同意验收送电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或以上)且电压等级10KV(略)迁改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本评分项满分2分。
注: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同意验收送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电力工程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同意验收送电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或以上)且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略)迁改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高得6分。
本评分项满分6分。
注: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同意验收送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电力工程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获奖(2.00分)
删除“项目获奖(2.00分)”加分
投标人所承接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近三年(自2021年4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略)级(或以上)项目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本评分项满分2分。
注:
①须提供获奖的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获奖证明应体现投标人名称:(略)
②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业绩(2.0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同意验收送电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略)
本评分项满分2分。
注: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同意验收送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电力工程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删除“项目负责人业绩(2.00分)”加分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第(略)(3)项“经济标评分标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经济标评分标准(75分)
经济标评分标准(80分)
报价得分(75.00分)
报价得分(80.00分)
报价得分:M=N-100×(|P-Q|÷Q)×F
其中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75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1.0;当P<Q,F=0.5。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报价得分:M=N-100×(|P-Q|÷Q)×F
其中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8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1.0;当P<Q,F=0.5。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4、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删除“七、企业诚信评价(如有)”及“八、企业项目获奖情况(如有)”格式。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5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编:5283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电话:(略)0-805/802
传真:/
传真:(略)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163.com
项目负责人签名: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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