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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略)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21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职位所指定的邮箱:(略)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略)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公告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略)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略)
1.本人身份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如果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略)上查询截图,并在截图上承诺信息无误。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需出具承诺书,承诺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违反承诺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见本公告附件4)。
4.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略)
(2)(略)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略)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略)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4)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
(五)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略)
已经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出现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时,经招聘单位:(略)
三、面试和教学试讲安排
(一)面试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略)
1.面试时间。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周六),上午8:3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0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报到地点:(略)
2.面试报到地点:(略)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2天后,(略)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二)教学试讲
报考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教学试讲。
1.教学试讲时间。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上午8:30开始,请参加教学试讲的考生在上午8:0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报到地点:(略)
2.教学试讲报到地点:(略)
3.有关要求。教学试讲主要考核专职教师岗位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业务技能。考生按所学专业、学科方向,结合应聘岗位自主选题,时间为20分钟,提前备课并于2024年5月23日18:00前发送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略)
4.教学试讲成绩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略)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略)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30%+教学试讲成绩×40%;
其余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为5: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为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余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略)
(四)考察
我单位:(略)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略)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略)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报考单位:(略)
3.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
4.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
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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