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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5月、6(略)将相继举行多项重要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5月18日至19日期间举行中考英语听说考试,6月7日至9日期间举行普通高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举行中考和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为(略)广大考生营造宁静和谐的备考和应考环境,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深圳经(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中、高考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公安、住建、交通、城管等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噪声污染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考、高考备考期间(5月30日至6月6日,6月20日至6月25日),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略)内装修作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它可能产生噪声的音响器材,严禁在夜间从事广场舞、麻将、卡拉OK等产生噪声的娱乐及商业活动,禁止机动车鸣笛等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二、在中考、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26日至6月28日),考点及备考学校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实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室内装修作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它可能产生噪声的音响器材,严禁在夜间从事广场舞、麻将、卡拉OK等产生噪声的娱乐及商业活动,禁止机动车鸣笛等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三、在备考和考试期间(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6月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7:00)时(略)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准许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四、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全市应严格管控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除需严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外,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各单位:(略)
(略)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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