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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宝应湖退圩还湖项目(一期)弃土区整治工程高分子生态管桩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略)宝应湖退圩还湖项目(一期)(略)整治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略)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略)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概况:(略)宝应湖退圩还湖项目(一期)(略)整治工程(略)可用于复垦面积约为66.92hm2(1003.78亩),工作内容包含(略)范围内土地平整、区块间土方平衡、灌溉与排水、(略)、农田防护林栽植养护、临湖侧堤坡防护、农桥、斗沟农渠、小型构筑物施工等。
2.4招标范围:本次对(略)宝应湖退圩还湖项目(一期)(略)整治工程高分子生态管桩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标采购,包含高分子生态管桩的生产、运输、吊装、施打等,项目所需高分子生态管桩见采购需求,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2.5采购控制价:80万元。
2.6采购期限:10日历天,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完成所需高分子生态管桩的生产、运输、吊装、施打并确保验收合格,具体需求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纸、业主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应规范标准。
2.8付款方式:(略)
(略)预付款:无预付款;
(略)进度款: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当月确认工程量的80%;
(略)结算款: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略)质保金: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申请结算付款时,投标单位:(略)
2.9本次招标对应的合同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1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近5年(2019年5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8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产品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2.供货合同、3.供货发票,至少提供一项,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所提供的高分子生态管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所生产高分子生态管桩材料必须满足环保检测欧盟ROSH指2011/65/EU附录Ⅱ的修正指令(EU)2015/683的限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略)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发包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5)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略)
(6)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略)
(7)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略)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1)因拖欠工人工资、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五年的;
(15)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略)整(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收款账户:(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略)支行
(略)(略)7
打款备注:金湖项目高分子生态管桩(二次)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获取:(略)
4.2获取:(略)
地点:(略)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略)
注: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略)
4.3采购文件费用:不收取。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略)
2.凡已获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略)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略)
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人:(略)
8.2本招标文件对采购服务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和技术要求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8.3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略)
8.4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盖章版本投标文件需扫描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U盘中需上传电子版清单。
8.5相同的子目在清单前后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中标后招标人:(略)
8.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与投标申请人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本人身份证原件;3.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3年11月起)(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站、(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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