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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垛镇缸顾村(缸三)14.5亩机动田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A(略)
根据(略)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略)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缸顾村(缸三)14.5亩机动田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
标段1:缸顾村(缸三)14.5亩机动田对外发包:原顾世闲,面积约14.5亩,发包年限4年,从2024年6月5日起至2028年6月5日止,标底价每年600元/亩(享受国家相关补贴),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的总标底价(略)。投标保证金(略)
二、时间地点:(略)
1、报名时间及地点:(略)
2、交易时间及地点:(略)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略)
2、(略)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略)(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略)审核通过,(略)(略)(略)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略)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略),账号:(略)(略),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千垛支行),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略)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价方式:(略)
7、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中标方不按时签订合同,视同违约行为,违约金按总承包价的20%(含溢价款)计算,标段重新招标。
8、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略)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略)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0、本公告在(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略)站((略).cn/)及(略)(略)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略)
(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4年5月16日
千垛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样稿)
(略)(略)A(略)
出租方:(略)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将拥有的村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发展农业,就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面积
甲方将其拥有的千垛镇缸顾村24组机动田14.5亩机动田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乙方,发展农业,从事农作物种植。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4年,即自2024年6月5日起至2028年6月5日止。
三、租赁租金
租赁价格每年为元/亩,年租金总额为:元整,乙方一次性缴清4年的租金计元。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并负责在年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乙方。
2、甲方有权监管乙方土地使用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在乙方生产过程中遇有关矛盾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化解、调处各种矛盾。
3、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不影响将来种植,不得种树,不得种植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产品,不得发展提水种养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在租赁期内,乙方享受耕地相关国家补贴,如有机插秧任务,乙方必须服从。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国家或乡镇土地规划调整,征占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不属违约行为,具体按上级规定补偿。退还余下相应的承包金及银行利息。
5、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承包地,所建设施,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6、在双禁期间,乙方作物秸杆不得焚烧及抛入水体,否则责任自负。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略)
甲方:千垛镇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
法人代表:
鉴证单位:(略)
202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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