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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东南侧壹海城(一区)1栋2207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关(略)东南侧壹海城(一区)1栋2207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关于拍(略)东南侧壹海城(一区)1栋2207房产的公告(第一次)
(2024)粤0307执恢214号
广东(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8日10时至2024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叶其亮、栾甜翔名下各占50%权利份额的位(略)(略))房产一套,证载建筑面积为197.24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房产、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下方附件。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本院申报租约材料。租约、房产居住、租赁情况等,需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
定向询价结果:(略).76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特别提示:(一)根据现行国家及(略)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竞买前未向相关部门充分了解目前相关房屋限购政策参加竞买,构成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二)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略)(略)人民法院,联系电话:(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
咨询拍卖流程及相关操作:(略)(略)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示: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可贷款竞拍,具体事项请详阅《拍卖须知》第十九条和贷款须知。
七、拍卖成交后:(一)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略)申请购房资格。
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略),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略)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二)(略)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略)服务大厅领取。(略)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略)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四)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五)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院负责清场交付。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本院申报退费,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二)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略)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三、竞得人须在2024年7月9日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717),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款的,需向法官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申请,法官同意后方可延期缴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五、特别提示:(略),本院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略)(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1
法院监督电话:(略)1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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