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
(略)烟花爆竹产业
(略)发展规划(
(略))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
(略)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
(略)行政
(略)域,包括1个街道办事处8个镇1个乡,辖区国土面积162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略)年
规划空间布局:全县构造“一核、多点”的空间格局,
(略),形成产业
(略)。一核:以龙溪镇为烟花爆竹产业核心,引
(略)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多点:以各乡镇为节点,主要发展配套产业,相辅相成,串联产业环节,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完整的闭环,联动发展。
产业发展:烟花爆竹产业链配套分为上中下游三个环节,打造一个覆盖烟花爆竹文化产业设计、研发、生产、经营、机械、原材料、仓储物流等要素在内的综
(略),通过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产业特色,加大产业融合,实现集聚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烟花爆竹产业
(略)发展规划(
(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相关规划无冲突,但在环境保护措施方面还有待完善,在吸收采纳本报告书推荐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可满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实施是可行的,可作为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略)
本信息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一)规划单位:
(略)
规划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二)评价单位:
(略)
规划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4
通讯地址:
(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实施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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