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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不动产作废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因权利人管理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将权利人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则作废成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略)(黔)
备注
何立槐
土地
(略)(略)
37.1
住宅用地
雷国用(2010)第73号
证书
公告单位:(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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