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
(略)》(HJ
(略))的要求,现将《
(略)国道207(原S237)焦作
(略)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址:
(略)
建设内容:国道207(原S237)焦作
(略),分离式立交3处,养
(略)1处,
(略)1处。
(略)基工程、桥涵工程、互通立交、附属设施、施工生产
(略)、
(略)6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89.2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86.11hm2,临时占地面积3.09hm2。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166****5886
邮箱:
(略)
三、验收检测单位:
(略)
验收检测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185****7867
邮箱:
(略)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
(略)
(略)
2024年5月15日
国道207(原S327)焦作
(略)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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