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聘
(略)年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琼法办发[2023]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略)营商环境建设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金额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共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下1年,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
(二)报价金额。报价不得超过5万元/年,超过为无效报价。
二、参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所执业证并经年检合格;
(二)参聘律师事务所在“
(略)”(
(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聘律师事务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内容及方式:
(略)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2.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为决策制定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评估等工作;
4.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按照甲方要求发出律师函或者发表律师意见;参与甲
(略)场主体的谈判;
6.接受委托,为甲方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属于第五项工作的内容除外),代理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案件代理费为
(略)/审级);
7.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8.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处置,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9.协助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法律培训等工作。
10.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注:
(略)、
(略)、
(略)。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将随机构调整或下属单位:
(略)
(二)服务方式:
(略)
1.现场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对委托办理的涉法业务,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信访接待、调解活动或参与谈判、代理诉讼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2.远程服务。对委托办理的涉法业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略)
3.服务团队律师原则上应当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在突发事件时能立即提供法律支持、服务。
四、选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
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7:30前提交参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扫描件投递到电子邮箱:
(略)
(二)评审遴选
我局将组织对报名单位:
(略)
(三)结果公布。
结果在
(略)(略)站公布。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略)
附件:1.报名材料
2.评分标准
3.报名表
4.承诺书
(略)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报名材料.doc附件2:评分标准.docx附件3:报名表.docx附件4: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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