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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荔湾区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区辖内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行业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略)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略)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4年3--4月,(略)财政(略)内管辖的代理记账机构报备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在册代理记账机构总共有119户(其中:2023年新增(略)迁入代理记账机构共19户,新增16户,分支机构业务备案1户,外区迁入2户,办理注销1户。因此,本年(略)代理记账机构应报备119户。
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报备110户;报备期间办理注销2户,7户没有完成备案(详见附件)。
二、审核情况
对于已报备的110户代理记账机构,我局主要检查了各机构2023年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专职从业人员的社保记录,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人员或其他相关变动情况。
通过对基本情况的审核,110户代理记账机构均能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要求,其从业人员基本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职业规范。
2024年5月,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的规定,对7户没有完成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多次催促后才开展报备工作;二是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因人员流失,没有及时补充足够的专职人员,致使在报备时人员不足或社保问题未能完全符合规定;三是个别代理记账机构经办人工作不认真,上传附件未达到要求,需要反复修改,导致拖延提交报备材料。
四、今后工作
区财政局将一如既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行业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方针政策,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和指导代理记账机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制定实操性强的监督细则,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业务学习和指导;四是加强与(略)的沟通联系,学习先进的管理工作经验;五是督促和指导各代理记账机构遵守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积极发展业务,承诺诚信经营,履行应尽的义务。
特此通报。
附件:(略)(略)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基本情况汇总表(公示).XLS
(略)(略)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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