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费拓烯烃制高碳醇项目工艺优化及安全环保整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
(略)费拓烯烃制高碳醇项目工艺优化及安全环保整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告下载链接见(链接:https://
(略);提取码:haiq)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可联系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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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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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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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评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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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略)络链接:
(链接:https://
(略)-opmjOR5lh6KT9p8kowsXg)
提取码:md0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公众可填写好意见后发送至邮箱: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8日。
(略)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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