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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
BZQC2024CG049号
二、项目名称:(略)
(略)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伍万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中(略)委党校的物业管理服务等。
服务要求:对区党校进行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工作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订)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虎、周四伟、赵朝阳(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略)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5月1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略)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5月2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略)财政局(略)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略)(略)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采购人:(略)
2024年5月15日
查看原文竞争性谈判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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