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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周大春之子周扬名下位于临澧县新安镇南闸社区居委会一组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常德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湖南 - 常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人民法院关(略)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周大春之子周扬名下位于(略)(略)居委会一组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南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6日10时至2024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周大春之子周扬名下位于(略)(略)居委会一组房屋(备案建筑面积298.77m2)。起拍价:(略),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略)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均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八、对上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略)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1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02113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产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四、瑕疵说明: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魏),淘宝技术咨询:(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联系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5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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